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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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中安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安工程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的银行存款5528164元;或扣押其数额相当的其他收入;或者查封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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