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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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作出的海市监学院文告字[2019]第62号《关于对***举报的答复》中针对原告***第一项举报内容进行的答复; 二、责令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第一项举报内容重新作出答复;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