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州汇德置业有限公司 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湖州汇德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电梯款(含安装费)6639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18000元,合计781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19元,减半收取计5810元,财产保全费3840元,合计诉讼费9650元,由被告湖州汇德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