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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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台市五烈镇国平粮食种植家庭农场 东台市农业技术服务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东台市五烈镇国平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94300元;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