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桐乡市例卡服饰有限公司
闻芳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483民初2760号

原告:桐乡市例卡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凯旋路3272号1幢三楼3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344028082T。

法定代表人:王康,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术,员工。

被告:闻芳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纪蕴路588号-3-A46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50016410R。

法定代表人:池胜余。

原告桐乡市例卡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闻芳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

的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

下:

准许原告桐乡市例卡服饰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85元(已减半),由原告桐乡市例卡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潘国琴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邱佳锋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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