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太康县鼎佳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豪盛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异议人赵东亮的异议。 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