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支公司
榆林市东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802民初5483号

原告***。

被告***。

被告:榆林市东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延晓。

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田川。

被告***。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支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杰。

被告***。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支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乔万胜。

被告***。

被告: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钞鹏飞。

被告:中沟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支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屈惠平。

原告***与被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晶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陆鹏飞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