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君天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投鼎信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合众鼎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东森沃野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青岛君天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2018)鲁0203执461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继受本院(2015)北商初字第1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现名称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