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砀山万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江苏亿之康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坐落在香城南路西侧五州新天地9号楼1单元501室,房产证号为:苏(2019)沛县不动产权第0039865号、坐落在嘉华世纪城小区3号楼3单元1502室,房产证号为:苏(2019)沛县不动产权第0020962号的房屋两处,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4号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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