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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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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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2019)辽0404民初114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2019)辽0404民初114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上诉人辽宁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被上诉人***工程款332277.88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6572元,由上诉人辽宁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