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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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新乡市聚兴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 河南省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市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河南省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账户:000001***0001,开户行: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1134300元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