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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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轮候查封被申请人赵斌名下房屋档案。 房产的查封期间为3年,上述财产在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损毁、转让、抵押、抵债和赠与。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自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在履行义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8-11-09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