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北方大河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洛阳申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洛阳民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大河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洛阳申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四台液压设备(1台YL27-1000E、1台YL27-630、2台YL27-500,位于申沃车间)及39台电动汽车焊接线机器设备(位于申沃车间);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419号院3幢1-405(不动产权证号201810653917);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城关镇太学路南侧丽景花园11幢1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偃市房权证2009字第××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洛阳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