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旭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科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旭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264,306元;

二、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4,264,306元为基数支付原告上海旭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2019年8月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自2019年8月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旭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担保费1万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914元,减半收取计21,45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6,457元,由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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