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881执保2053号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艳伟、李国伟、任如晟、李卫兵、温玉强:

申请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周艳伟、李国伟、任如晟、李卫兵、温玉强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881民初327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对被申请人周艳伟、李国伟、任如晟、李卫兵、温玉强名下128.89638万元范围内的财产予以保全。

本案在保全过程中,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周艳伟、李国伟、任如晟、李卫兵、温玉强在工商总局、不动产、车辆、保险、证券、民政及网络资金的财产予以查询。经查,未发现被申请人周艳伟、李国伟、任如晟、李卫兵、温玉强名下可供保全的财产。向银行系统发出查询通知书,被申请人李国伟在银行有存款,本院依法予以冻结,期限为一年。其他被申请人无银行存款信息。本案未在申请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2)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881民初3275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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