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市永川区渝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和硕运输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通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重庆国禄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渝鑫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昌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禄川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重庆市兴永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乐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四川渝鑫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蔚红于2015年6月9日签订的8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编号具体为:201500xxxx、201500xxxx、201500xxxx、201500xxxx、201500xxxx、201500xxxx、201502xxxx、201502xxxx);

二、驳回原告四川渝鑫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原告四川渝鑫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