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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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申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对申诉人(原审被告)**瑶族自治县飞宏印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