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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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2018)豫1525民初766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83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04-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