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沐川县海云乡和平焦煤厂                 四川创智惠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0)川1102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四川创智惠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0元(已减半收取),由四川创智惠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沐川县海云乡和平焦煤厂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