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庄支行 兰陵县旭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市浩发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11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将该款汇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在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庄支行的账户:***0000162-00014,并注明案号); 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6502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0元,减半收取计4250元,保全费2520元,共计6770元,由原告***、***负担70元,被告***、***负担6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