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三明市阳光广场商贸有限公司 福建省立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坐落于三明市××区玫瑰新村××室房产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