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欺诈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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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证欺诈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2151元,减半收取66075.5元,由上诉人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