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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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三明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