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三明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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