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市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寮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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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雄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寮湖支行,账号:62×××33)。查封期限为一年。

申请人申请行续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5-16
发布日期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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