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浙江新锋能源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新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浙江新锋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上述保全金额2000万元为限,冻结期限三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处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8-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