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新正源日用品有限公司
日照新正源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担保人日照新正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湖西头村民委员会的拆迁补偿安置款及等值物品(价值260万元)予以查封,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办理支取、转让、买卖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止。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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