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六安市天翔羽毛有限公司
六安市瑞斯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羽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制衣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7001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5010元,由六安市天翔羽毛有限公司负担38010元,由被告江苏中羽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负担370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70012.34元,由江苏中羽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8-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