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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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河北邢台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欠建筑材料款61435.21元支付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1340元,由被告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