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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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00万元(若账上余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200万元,余额方可支取),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