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林宝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宁德原森家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霞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德原森家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资6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宁德原森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