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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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德市蕉城区浩海文化有限公司 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福鼎市山前彩虹新区幼儿园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宁德市蕉城区新启航文化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宁德市蕉城区新启航文化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4-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