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清徐县同利鑫洗煤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4206元,由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