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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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11民初35711号 原告: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閤先庆,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 原告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原告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桂霞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杜园园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