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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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艾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艾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13民初1093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建平,江西浩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艾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琪苏。 被告:广州艾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永光。 原告***与被告广州艾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艾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蔡淑慧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罗嘉敏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