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淮扬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京淮扬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02606元。 案件受理费1176.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在给付以上款项时加付此款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