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瑞乐美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宁阳县强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全案件 |
| 法院 |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宁阳县强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宁阳县强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交。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