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十堰市有恒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97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