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融资本金54,000,00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利息2,992,65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违约金,以54,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8年3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本判决第一、二、三项应付款项总额与***已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支付的5,069,400元利息之和,不得超过融资本金54,000,000元与以54,0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之和;

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0元;

六、若***届时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五项确定的债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可以与***协议,以***提供质押的8,036,593股信雅达股票(沪A市场证券代码:600571)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上述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质押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所有,不足部分由***继续清偿。

案件受理费381,30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86,303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0-08-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