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阳方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西省宁武县人民法院(2019)晋0925民初76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垫付医药费7729.14元。

上诉案件受理费928元,由上诉人***负担878元,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4
发布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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