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晨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鼎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川QL××号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8-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