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博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旅京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德云山饭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承德云山饭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公司2016年7月1日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承德博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复制; 二、被告承德云山饭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公司2016年7月1日以来的会计账簿供原告承德博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查阅。 案件受理费80.00元,减半收取4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