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302执4715号 申请执行人: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住***。 被执行人:***,女发,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关于申请执行人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2018)粤1302民初678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返还案件款本金7163元、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已履行上述款项。现本院依法通知双方(2018)粤1302民初67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