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惠州分公司
清远市凯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1802民初848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惠州分公司,住***。

负责人:张少云。

第三人:清远市凯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某1。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第三人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惠州分公司、清远市凯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韦伟强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毛敏灵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20-08-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