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巩义市润达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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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巩义市润达置业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150,000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申请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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