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香河陆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香河速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香河陆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修理费21558元。 二、驳回原告香河陆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8元,减半收取16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