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丰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423民初898号

原告: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住***。

负责人:潘啸。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建林,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原告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46元,减半收取计73元,由原告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负担。

审判员蔡庆省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刘愉婷

裁判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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