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馆陶县人民法院(2019)冀0433民初191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馆陶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147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