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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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51民初3942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重庆市铜梁区人,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富礼,重庆政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桦甸市鑫汇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雷。 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受理了原告***诉被告桦甸市鑫汇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本案移送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处理。 审判员王菊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刘雨 书记员刘源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