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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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阳晨厨具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工程款193745.79元; 二、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4174.92元、财产保全费1488.7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振鹏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迳付予原告,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