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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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华雅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 萍乡市一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萍乡市一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华雅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共计20049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案财产保全费221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